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论文 驾照考试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检员 单证员 教案 专题 考试资讯 文档
 3773考试网 - 成人高考 - 招生简章 - 正文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013年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来源:3773成人高考 2013-8-22 20:14:25

为了确保我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有效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招生对象

我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二条  报考条件

报考我院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第三条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见下表)

第四条录取

我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要求,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考虑其第二志愿专业。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对于我院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停办。我院在录取前通知考生并将不开班专业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由考生自主选择是否调剂到我院其他专业或调剂到其他院校的相关专业,并依据相关程序办理。

第五条  复审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六条  监察

我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由院纪委、监察室、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负责监督。

第七条  收费标准

我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专业收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每人每学年2000元左右,按2.5年收取。

第八条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9号

咨询电话:010-64720750010-84171141

网址:www.biem.edu.cn

第九条本章程由我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